

互联网的迅猛发展,颠覆了很多传统认知,也生产出更多未知的知识与应用,数字经济正在成为全球经济的发展航向和战略选择,而移动支付常态化,不过是数字经济的使用场景之一。
与其他传统的产品和服务不同,数字数据本身不具有排他性、独占性,一个人使用数字数据,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产品和服务,并不妨碍其他人同时使用,这种可重复使用的特质,使得数字数据具有了更多的开放共享特征。
纵观这十年来数字经济的发展历程,可以发现,这是一个以开放促发展、以共享促共治的波澜壮阔的过程。
特别是在2010年前后,随着智能手机、可穿戴设备等产品形态日益丰富,以及4G等移动互联网络的出现,芯片技术和云计算技术的发展等,人们基于认知、信念和行为的数字数据表达得到了极大丰富,数字数据的内生价值得到凸显,数字经济开启了以数据为基础的蓬勃发展。
“互联网是有记忆的”。相信不少人会有印象,那个时候,互联网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无限可能,“+”出了许许多多的“异想天开”,数字经济的产业链,也不断延展,触达了人们生产生活的每一个角落。
数字经济在迅猛发展并带来便捷高效的同时,也带来了一些新情况、新问题、新挑战。人们的行为交互数据、生物特征数据等被越来越多的采集,偏好、兴趣乃至隐私变得越来越透明。许多软件存在界面交互复杂、操作不友好等问题,使得老年人、残疾人等群体在使用互联网过程中遇到多种障碍,面临“数字鸿沟”。以上种种,或许是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、《数据安全法》、《互联网应用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专项行动方案》等法律法规或方案出台的背景之一,这些法律法规方案的颁行,无疑意味着数字经济开始、也必须迈入市场化、法治化、规范化的轨道。
一边是努力完善和持续优化。技术方面,信息保护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,让“我的信息我做主”成为必然,这将重塑数字经济新生态。如明确只有用户主动点击“授权同意”,商家才可采集和使用用户信息,把决定权真正地留在用户的手里。市场主体方面,数字经济相关各方开始主动回应外界的关切。如主要外卖平台持续对服务费率进行透明化改革,去年5月后,佣金和配送服务费的构成更清晰透明,分别为“佣金+配送服务费”。目前,外卖佣金费率为6-8%。针对数字鸿沟问题,各主要互联网软件纷纷加大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力度,推出专门的版本或进行专项改造,为老年人、残疾人等群体享受数字经济红利提供保障。
法律对个体隐私的尊重和保护,将真正为数字数据进行市场化交易提供基础性保障。政策对弱势群体的关注,让每一个人都可以平等地享受数字技术推动经济发展带来的好处。而政府监管部门规范完善平台治理,探索红绿灯制度,则突出反映了中国现代化治理体系对经济社会的敏感适应能力。
另一边则是新应用场景的不断拓展。比如传统工业的数字化转型,比如以直播为表征的“下沉”应用的迅速普及,比如数字开始被大规模运用在社会治理层面。
从目前已经释放出来的成效看,我们对数字数据的应用,远没有触碰到边界。数字经济方兴未艾,未有穷期。
当然,当前治理互联网经济,其制度理念应该是基于防范自由悖逆,即任何人行使权利的自由不能妨碍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为前提,为资本的扩张设定自由悖逆的权力边界约束,让市场主体不违反自由悖逆的前提下,在市场中试错,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取得良性的发展。
日前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(2022年版)》修订终审通过,首次标注97个数字职业,反映出我国数字经济领域蓬勃发展的态势。无论如何,数字经济都意味着人类的进步,也因此,对于数字经济的治理,也需与时俱进,多一些审慎包容,多一些合规约束,多一些主动善意,特别要避免使用简单粗暴、“一刀切”的治理手段。
共享,让生活更美好;共治,让数字经济更健康。
(来源:北京快资讯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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